貴州物價局22日發(fā)布公告,對貴州省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開出2.47億元的罰單。 公告指出,2012年以來,貴州省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通過合同約定,對經銷商向第三人銷售茅臺酒的最低價格進行限定,對低價銷售茅臺酒的行為給予處罰,達成并實施了茅臺酒銷售價格的縱向壟斷協(xié)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排除和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公告表示,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受到調查后,該公司積極配合調查,主動退還違法扣減的保證金,按照法律要求及時進行了深入整改。鑒于以上事實,對該公司依法處以2.47億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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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發(fā)改委公布罰單五糧液價格壟斷受罰2.02億 四川省發(fā)改委22日依據(jù)《反壟斷法》對宜賓五糧液酒類銷售有限責任公司限定全國經銷商向第三人轉售商品最低價格,與經銷商達成并實施白酒銷售價格縱向壟斷協(xié)議的行為進行了處罰,罰款2.02億元。 2009年以來,五糧液公司通過書面或網絡的形式,與全國3200多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銷商達成協(xié)議,限定向第三人轉售五糧液白酒的最低價格,并通過業(yè)務限制、扣減合同計劃、扣除保證金、扣除市場支持費用、罰款等方式對不執(zhí)行最低限價的經銷商予以處罰。2011年,公司給予四川一家大型連鎖超市停止供貨的處罰,迫使超市承諾不再低于規(guī)定價格銷售五糧液產品。2012年,公司對北京、天津、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湖南、四川、云南、貴州等11省市的14家經銷商“低價、跨區(qū)、跨渠道違規(guī)銷售五糧液”行為,給予扣除違約金、扣除市場支持費用等處罰。 五糧液公司利用自身的市場強勢地位,通過合同約定、價格管控、區(qū)域監(jiān)督、考核獎懲、終端控制等方式,對經銷商向第三人銷售白酒的最低價格進行限定,達成并實施了白酒銷售價格的縱向壟斷協(xié)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排除和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五糧液公司作為白酒龍頭企業(yè),享有極高的品牌效應和消費者忠誠度,公司實施的價格壟斷行為對市場公平競爭、經濟運行效率和消費者利益具有多方面不利影響:一是排除了同一品牌內各個經銷商之間的競爭。五糧液公司通過限定轉售白酒的最低價格實施品牌內部限制,制定實施了一整套嚴格的監(jiān)督考核和懲罰措施,排除了經銷商之間的價格競爭,損害了經濟運行效率。二是限制了白酒行業(yè)不同品牌之間的競爭。五糧液公司的價格壟斷行為在行業(yè)內起到了負面的示范效應,已經有其他白酒品牌開始對經銷商進行類似限制和處罰,進一步擴大了對競爭的限制和損害。三是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五糧液公司設定最低限價,排除了消費者購買低價商品的機會。特別是五糧液在濃香型白酒中具有重要地位,產品可替代性低,嚴重制約了消費者的選擇。 五糧液公司積極配合國家發(fā)改委價格監(jiān)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和四川省發(fā)改委的反壟斷調查,迅速對外發(fā)布公告糾正違法行為,并已撤銷對經銷商的處罰,退還扣減的市場支持費用,按照法律要求進行了整改,四川省發(fā)改委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處公司上一年度涉案銷售額百分之一的罰款2.0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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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實施價格壟斷被罰2.47億五糧液被罰2.02億 記者19日獲悉,茅臺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行為將被國家發(fā)改委合計罰款4.49億元人民幣。其中,茅臺被罰2.47億,五糧液則將收到2.02億的罰單。據(jù)了解,上述罰款金額占兩家酒企2012年銷售額的1%。 茅臺集團辦公室主任回應被罰:應允許企業(yè)改正 此間媒體今日紛紛報道,茅臺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被國家發(fā)改委處罰4.49億元。茅臺集團辦公室主任鄒欣今天下午在接受中國網消費頻道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從企業(yè)發(fā)展角度看,企業(yè)犯了錯應允許企業(yè)改正。 網易600字:發(fā)改委處罰茅臺五糧液依據(jù)不足 事實上,《反壟斷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一直備受爭議。爭論的核心焦點即RPM可能同時具有促進競爭的正效果和限制或破壞競爭的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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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強令經銷商守住價格底線禁降價 塑化劑風波未息,一場更加關系茅臺酒生命線的戰(zhàn)役已然開始:價格守衛(wèi)戰(zhàn)。2012年12月18日,茅臺集團在山東濟南舉行2012年全國經銷商大會,公司高層在會上以近乎訓斥的口吻警告旗下經銷商,必須守住價格底線。 茅臺集團的緊張緣于今年以來白酒行業(yè)的一系列變故,尤其是最近的塑化劑超標事件更是直接將茅臺拉下水,保住價格底線已然成為中國白酒第一股未來一段時期的首要任務。遙想當初,茅臺為價格飆升而嚴令經銷商漲價,如今的市場也許真的改變了。 茅臺限價令遭遇反壟斷調查價格體系面臨崩盤 以政商關系密切著稱的茅臺集團或許從未想過會在企業(yè)低潮時遭政府當頭一棒。1月15日晚間,茅臺集團在其官網突發(fā)聲明決定取消以前違反反壟斷法有關的營銷政策,并嚴格依據(jù)反壟斷法立即進行徹底整改。 了解到,政府部門此次對茅臺展開的聯(lián)手調查在1月13日展開,時間較短,法律依據(jù)為反壟斷法中的“縱向價格壟斷協(xié)議”,并為首次參照這一條例。專家分析,在不得不取消強制限價規(guī)定后,茅臺價格體系或將遭遇崩盤,經銷商恐慌性拋售亦可能發(fā)生。 投資策劃:白酒股遭遇寒冬 三季度業(yè)績靚麗的白酒股,近日集體大跌。拋開酒鬼酒的導火索外,白酒股內憂外患,外患:白酒需求增長長期動力減弱、中短期動力放緩。內憂:白酒行業(yè)產能嚴重過剩庫存壓力巨大。地雷不斷,也成了市場看空的理由。黃金十年已結束,在寒冷的11月,白酒股似乎也迎來了自己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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